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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程序:(一)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在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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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一、之前的刑事拘留与现在的取保候审,这二个在法律性质上都是一样的: 它们在法律上,都叫刑事强制措施,其他的措施还有拘传、监视居住、逮捕。他们不是最终的刑罚,也不是对案件下的最终结论。它们的目的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1、刑事拘留是送到看守所; 2、取保候审是在家里。 这二个强制措施强度是不一样的,警方认为嫌疑人没有社会危险性,而且所犯之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即由刑拘变更为取保。 二、现在回家了,不等于案子已经了结了,身份还是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时,警方一定告诉过一些取保的规定,主要内容是: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唤时要随传随到。如果二次不到,或二次乱跑的,可以直接逮捕!再送到看守所。 三、本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等到案子侦查终结时,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最后案子会移送到法院,届时会通知嫌疑人出庭接受审判,在开庭审理时,嫌疑人(被告)可以就检察机关的指控进行辩驳,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在法庭经过调查、质证。经查证属实后,法院再根据案件的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四、有几个提醒: 1、刑事拘留时,法律要求应当在24小时通知家属,告知羁押的时间和地点。 2、刑事拘留对象,只要有犯罪的嫌疑,警方即可采取。正常时间是14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7天。 3、千万不要以为案子已经结束了,实际上当事人还是犯罪嫌疑人,案子还在侦查中,取保候审有相应的规定,不要轻易去触犯。 至于有没有证据,那是警方下一步要做的工作。至于有罪还是无罪,到时候法庭上见分晓,如果证据确凿的,法院自然会定罪并量刑,现在说这些,为时过早了吧。当然,现在已经取保候审的,最终的判决结果一般也是缓刑。
拘留的决定。 (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拘留的执行。(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2)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拘留的期限。(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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