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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是一定要分割财产。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是先以双方的意愿为主,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分割,是可以不分割财产的。 或者双方可以先办理...
离婚不是一定要分割财产。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是先以双方的意愿为主,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分割,是可以不分割财产的。 或者双方可以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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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一般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部分。 按照《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内取得的以下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1063条第2项规定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 9、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东方法眼收集整理,本文网址: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以上规定,住房公积金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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