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 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条,医疗事故技...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能够构成医疗事故的必须具备如下三个要件: (1)医务人员在主观上有过错; (2)造成了患者的损害后果; (3)这一损害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合同的追认应当由相对人对法定代理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没有经过代理人追认的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 自行回避是指专家鉴定组成员认为自己有回避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也就是说自行回避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负有的一项重要义务。当事人申请回避,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认为专家鉴定组成员有回避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申请,要求有关人员回避,也就是说申请回避是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当事人申请回避时,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专家鉴定组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三种: (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如果专家鉴定组成员是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或者近亲属,应当回避。首先这里的当事人是指因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双方,既包括医疗机构,也包括患者。由于医疗机构是法人组织,因此专家鉴定组成员作为医疗机构这一方的当事人,则可以理解为是医疗机构的员工。 (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这里说的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一般是指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地损害专家鉴定组成员的经济利益、学术地位、名誉声望等,包括参加过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行为的会诊、医疗事故争议初级鉴定等。 (3)与医疗事项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这里说的其他关系,是指上述两种关系以外的其他比较亲近或者密切的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