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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政复议机关的含义是怎么的?

2023-04-04
不服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管辖。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及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特殊行政复议机关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这些派出机关代表设立它的人民政府履行行政职能,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设立这些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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