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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候受轻伤,不够伤残鉴定标准,上班时间受到事故伤害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不够伤残鉴定等级标准,并不会影响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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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候受轻伤,不够伤残鉴定标准,上班时间受到事故伤害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不够伤残鉴定等级标准,并不会影响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医鉴定不够轻伤标准,按治安案件处理。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只有轻伤以上才构成刑事犯罪。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一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包括:面部严重毁容,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全身重度疤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和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更多内容,如双下肢高位缺失和一上肢高位缺失。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大多数无法自理的人。三、三级工伤残疾鉴定标准三级工伤残疾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生活部位无法自理等。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痪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颅底骨缺损无法修复或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疤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一个关节的活动功能有限;面部疤痕或植皮≥1/2,有轻度毁容;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五、五级工伤残疾鉴定标准五级工伤残疾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全身疤痕占体表面积≥50%,关节活动功能有限;面部疤痕或植皮≥1/3,有毁容标准之一;脊柱骨折后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有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六、六级工伤残疾鉴定标准六级工伤残疾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留不足30°的畸形伴有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异常);单纯一个拇指完全缺失,或者连同另一个非拇指两个手指缺失;一个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个拇指除了拇指还有两个手指功能完全丧失。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硬脑膜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变化占面部10%以上。八、八级工伤残疾鉴定标准八级工伤残疾鉴定标准包括: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的;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流失;更多内容,如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导致颈部总、颈部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的两项或轻度毁容者;更多内容,如发际边缘瘢痕性秃顶或其他部位秃顶,应佩戴假发。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自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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