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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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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将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替代货款支付给销货方,而销货方销售货物所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并非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就是指原来债权人)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那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指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其他的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支付转让类型有区别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之前就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之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准确的说,重组之后所发生的交易仅仅只是执行重组的结果,例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 3、非货币型 企业在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当中,如含有部分应收款项,则应当计算应收账款所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确认到底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指在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于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为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是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实际上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之时是不确定的,因此对于转让方而言,这是一项或有负债。
大致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支付转让型、债务重组转让、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伴随非货币性交易的转让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事项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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