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办理离婚手续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和监护权归属,监护费金额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一致,自愿离婚可直接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书。你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关于在哪里起诉离婚,主要涉及到离婚起诉的法院管辖权问题。如果被告是中国大陆国内市民,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管辖的基本原则,向被告地址起诉离婚。但是,如果被告的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向被告的常住地法院起诉。其次,如果对方经常改变居住地,起诉时没有常住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向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中国大陆的海外市民,包括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等,可以直接在原告住所的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6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