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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对案情事实的简述,结合土地法规及政策综合解答如下: 目前国家和省级没有具体统一的具体补偿数据,仅有原则性规定: 河南省法规:征用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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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河南省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
根据你对案情事实的简述,结合土地法规及政策综合解答如下: 目前国家和省级没有具体统一的具体补偿数据,仅有原则性规定: 河南省法规: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按以下规定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设区的市近郊区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 其他市近郊区、工矿区和建制镇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七至九倍补偿;其 他地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 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主产品年产量的百 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计算。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执行 。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均耕地六百六 十七平方米以上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五倍;人均 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上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 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九倍;人均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 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在特殊情况下,每六百六十七 平方米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 。 (三)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补偿。 (四)附着物的补偿办法和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征地公告 发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至于产值后者补偿基数视土地所在位置及等级而定,详情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咨询。
河南省鹤壁市市区的土地补偿标准如下:鹿楼乡(罗村、元泉、马庄、陈家湾、东窑头、西窑头、中窑头、大峪、寺湾、后营、张庄、凉水井、故县、鹿楼、西鹿楼、桐家庄、胡丰、南窑)、上峪乡(水泉、柴家坡、上庄、上峪)、九州路办事处(西郭庄)的补偿标准60000元/亩。石林镇(李古道、范家坟、淇洪、耿寺、柳涧)、鹿楼乡(西扒厂、东扒厂、汪流涧、肥泉)、九州路办事处(王升屯)、黎阳路办事处(棘针庄)的补偿标准49000元/亩。鹤壁集镇(王家荒、张家荒、梁峪、郝家荒、东头、中山、北杨邑、郭家岗、龙卧、西杨邑、东杨邑、李家荒、北街、寺湾、赵家荒、东街、贾家、韩林涧、曹家、鹤壁集、井坡、南街、西街、古楼河、东马驹河、西马驹河、中马驹河、孙圣沟、杨家庄、教场、中杨邑、南杨邑)、姬家山乡(沙锅窑、娄家沟、姬家山、崔村沟)、石林镇(胡家沟、三家村、温家沟、小寨沟、西酒寺、宋沟、店庄、苗庄、沈柏、柏乐、卜家沟)、金山办事处(岔河、东柴厂、冷泉、山后、许沟、蔡庄、后小屯、杨小屯、下庞、庞村、户堂、辛村、刘庄、弓家庄新村(弓家庄村))、上峪乡(邪矿、卓坡、朔泉、西柴厂、中柴厂、安乐洞、后沟、鹿厂)、大河涧乡(赵家厂、石鼓沟、张公堰、洪峪、大河涧、毛连洞、潘家荒(潘荒)、窑家、肖横岭、小河涧)、大赉店镇(田辛庄、翟村、李福营、姬屯、曹庄、七里铺、小李庄、北董庄、斜里、河头、侯小屯、刘长屯、小八角、大八角、周庄、申屯、高庙、侯庄、焦庄、曹洼、岳庄、杨庄、东臣投、葫芦套、西许洼、东许洼、孟庄、镇林场、国营农场二分厂、镇政府)、九州路办事处(西臣投、大赉店、崔庄)、长江路办事处(小辛庄、桃园、牛庄、姜庄、郭小屯、大辛庄、吕庄村)、钜桥镇(化皮屯村、草屯村、钜桥村、冢儿章、耿屯村、钮庄村、后樊庄(后凡庄)、王下雾村(王下务村)、艾庄村、西白庄村、李常村、老鸦章村、汪常村、刘洼村、三里屯、路屯、周园村、高庄村、邢庄村、聂下雾村(聂下务村)、连洼村、东高村、岗坡村、郑常村、枣林村、马常村、北郭庄村、王寨村、申寨村、赵庄村、唐庄村、姬庄村、刘寨村、盘石头村、野猪泉村、原种场、农科所、镇林场、国营农场二分厂)的补偿标准43000元/亩。鹤壁集镇(后蜀村、前蜀村、龙宫、焦家沟、王吕寨、郭吕寨、窦马庄、王马庄、毕吕寨、贾吕寨、杨吕寨、大吕寨、梨林头、石碑头)、姬家山乡(黄庙沟、张陆沟、高洞沟、蒋家顶、东齐、土门、石门、西顶、张家沟、孤尾沟、施家沟)、石林镇(罗庄、北唐宋、黑家岗、西马村、东马村、南唐宋、军王庄、西石林、前马村、中石林、东石林、郑沟、后柳江、大磨屯、前柳江、赖家河、西寺望台、东寺望台、黑塔、白寨、时丰、张家爻、施古道)、上峪乡(柏尖山、桑园、纸坊、南山、白龙庙、老望岩)、大河涧乡(窑洞、谭峪、马横岭、牛横岭、弓家庄、河口、杨寨沟)的补偿标准37000元/亩。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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