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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也有程序要求的,交警在扣车扣证过程中应当告知扣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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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依据规定交警只有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时才有权扣留车辆,并且应该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关于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限的规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本条是交警扣车的主要法律依据,赋予了其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权力。
广东省早在3-4年前规定,事故不允许收取押金,道交法和省条例也再没有扣押事故车辆的规定,现在的规定是事故车辆属于调查取证性质的暂时保管,目的是进行技术检测,检测后就应当方行,要放车就积极配合交警做好1、及时检测出结果;2、划分出责任。至于医疗费用,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就适度支付(医院有些是视病情治疗有些是视钱多少治疗用药),给交警和医院或者患者家属都可以,记得索要收据保存好。如果经济困难(现实中有车的人没钱加油的也不少),就量力而行。同时,你可以向交警提出向保险公司发出通知,你也要找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要求预付部分救治费。交警叫你交钱,有他的工作困难,现在事故发生后,很多伤者家属会一直找交警,要理解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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