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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控录像设备隶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既然隶属共有设施设备,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受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首先,被几个人的共同行为造成的损害,可能涉及共同侵权问题,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可与加害人协商,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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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免于刑事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5条规定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事案件每个细节都可能导致判决的方向与具体量刑,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还包括危害后果、具体情节等等。通过简短的咨询、答复并不能给予帮助,只有律师看到卷宗,了解案件全貌,才能制定全面的辩护方案。
如果不涉及相关隐私,可以查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享有的权利有:服务权、建议权、投票权 ;选举权、监督权、知情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所以,业主有权了解和知悉物业活动的相关信息。物业管理人员可以通知业主监控视频中涉及具体时间和事件的视频信息。虽然监控录像数据属于所有业主,但共有的监控录像数据涉及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无权提取监控录像数据进行查看,但可以通过公安部门提取查看,也可以在公安部门的现场监督下,查看一些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图视频。提供给业主查看和复制。
我是一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小区监控不可能365天都正常,小区有封闭车棚专人看管,住户就要把车辆停放在楼道几单元门口,影响其他住户进出不便,你做工作让他放到指定位置,他还骂你。小区监控拍到的小偷公安一个也没抓到,如果这样给业主灌输思想,长此以往,小区共公共秩序就没办法维护,所以我对您的观点持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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