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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商品房双合同什么意思回答如下:购房“双合同。是指这些合同往往一份是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另外一份则是以“装修合同”或者“装修提...
买房双合同的两份合同,一份一般是购房合同,另一份通常是装修合同,两份合同价款加在一起才是真正的房屋成交价。房屋买卖双方签署双合同的目的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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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一:高额首付增加资金负担。签订“双合同”捆绑装修,给购房者带来了更大的首付压力,以金地香山湖6300元/平米的装修价格来算,购房者少则要多支付几十万的首付,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经济压力。 风险二:装修由开发商验收,质量难保证。相关法律人士指出,装修合同是由开发商代签的,但是装修合同的签订对象却是装修公司。若是购房者日后发现装修出现问题,维权将会面临困境,房子的精装部分交付时有任何状况,购房者一概只能找装修公司,若出现装修公司跑路或涉及安全责任事故,则与开发商一概无关。 风险三:出售房产时将面对更高税费。此前“国五条”要求二手房转让统一按照房价差额的20%缴纳税费,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签订“双合同”的购房者在出售房产时将要面临更高额的税费。 风险四:违反政策,扰乱市场。近住建委人士表示:开发商“捆绑精装修”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政府限价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压低住房销售价来获得政府的优惠土地或者行政许可,但是却提高装修价并捆绑销售来实现房地产项目的高盈利,其行为实质是低价拿地、高价销售,违反了限价政策。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以拆分售房合同和装修合同的形式掩盖真实的市场数据,会给房地产市场造成的是假象和错误的数据,市场的价格信号是不稳定或者是被扭曲的。
1、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 2、对价给付债务,又称对待给付义务,即基于利益的交换而形成的双方给付互为依赖的义务关系,俗称“你与则我与,你不与则我亦不与”的义务对待关系。 3、当事人承担义务的目的在于获取对方给付义务。义务的对待关系又被称为义务的对价关系。
销售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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