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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既不是主刑,也不是附加刑,缓刑主要是适用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社会再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分子。所谓缓刑,它实际上并不是一种刑罚种类。刑罚分别是...
缓刑不是主刑也不是附加刑,我国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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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我国缓刑制度,是附有一定条件的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可见,缓刑不是具体的刑种,本身不是刑罚,只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适用缓刑是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前提下,给犯罪人以悔过自新的机会,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罚运用中的具体化。
《刑法》第72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因此,缓刑不影响《刑法》第34条规定的3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的饥唬观舅攥矫硅蝎亥莽执行,其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就是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期限如何计算。就《刑法》中的5种主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的计算如下:死刑、无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有期、拘役: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管制: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此外,如果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缓刑不是附加刑。缓刑是由特定的调查机构在一定的检查期间对罪犯进行调查,并根据罪犯在检查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刑罚制度,而不是刑罚类型。中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附加刑的类型,即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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