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十五条【财产损失的范围】因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其所管辖区域(包括道路)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由该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需要,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事故是在天津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关于财产损失,有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吗?
如果是市区辖区内的一般小事故和简易程序(车损在三万元及以下的)由中队处理。 如果是乡镇辖区的交警中队一般有处理轻伤及车损在三万元及以下的交通事故。 重伤及以上的事故移交大队处理。 重特大事故移交支队事故科处理。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2人已浏览
455人已浏览
788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