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打出账单明细即可。 2.上网查询:登陆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1.准备申请补缴人员身份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等资料,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罚款。
首先打开百度浏览器,搜索对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进入网站后,点击服务厅。点击社保。点击综合。点击市社保个人在线服务体系。进入登录页面,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进入市社保个人在线服务系统后,点击右侧缴费历史,选择需要查询的选项即可。以下是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何查询的温暖提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7人已浏览
1,032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4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