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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破产清算阶段,法人地位仍然存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
申请申请人败了后,如不服该劳动仲裁决定,劳动者以下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追索劳动报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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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在破产清算阶段,法人地位仍然存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仍可在仲裁时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如果已经清算完毕,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未依法清算,公司注销 能否提起劳动仲裁? 可以。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劳动者仍可以将单位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来主张权利。 劳动仲裁中公司注销? 实践中还会碰到一种情况,用人单位进入破产阶段,其主体处于一种变动的状态。如劳动仲裁进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开始清算;或劳动仲裁时,用人单位还在清算,到了一审时,用人单位已清算完毕注销。我们认为,这并不影响劳动者的诉讼权利。因为无论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与出资人、股东之间,其法律关系是同一的。用人单位主体的变动,不会影响到法律程序的连续性。例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注销的,不影响劳动者继续以用人单位的出资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此时,应当认为,仲裁前置程序已经完成。 希望您一切顺利。
1根据法律规定是单位应给职工包括所谓临时工上各项保险的。 2属于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2个月,自双方放生争议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所谓中断就是时效重新计算。):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4说明:你现在可以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如果不服,你向法院申诉。你现在,要找出证明以下情况的证据: (一)曾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曾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曾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四)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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