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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 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3、不可抗力。...
过失造成高空坠物,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犯罪。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构成犯罪。造成财物损失的,则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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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坠落物侵权的责任原则是没有错误的原则。行为者损害他人的民事权益,无论行为者是否有错误,法律都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抛物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经过调查很难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除了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可能会被侵权的建筑物使用者给予补偿。
yex anjian:第一,你在这场事故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如果按照你说的,你是应维修工的指令,踩刹车,那么你是不存在过错的。第二,事故出现的原因是千斤顶设置出现问题,才掉下来,那么该维修工是在工作场合,因工作受伤,依法应属于工伤。第三,成立工伤,则该维修工的经济损失应由其单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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