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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属于汽车的范畴。1、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明确回答这个问题,电动三轮车由汽车处理。2、电动三轮车的性质是汽车,但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说的...
电动三轮车在质量与速度上符合机动车的标准,但是否按照机动车处理,各地标准不统一,国家也没有明确的意见。目前情况,在濮阳本地司法实践中按非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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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1、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并根据机动车处理了电动三轮车。2、电动三轮车的性质属于机动车,但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说的道路驾驶的合法机动车,而是禁止在道路上非法组装或组装的机动车。3、电动三轮车在速度、质量、尺寸上具有机动车的特点,不能忽视产品是否收入国家相关产品目录,以减轻肇事者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在道路上临时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
如果确实目前没有钱赔偿法院也是无法执行的,但是待你有能力时候,对方会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详情来电
《交通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在 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现场。交通事故认定机动车一方负全责有三个前提: 1.机动车一方有条件报案、保护现场,却没有依法报案、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 2.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没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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