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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罚款交不起如果属于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机进行申请,经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没有申请...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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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货到付款,收件人拒绝支付运费的情况,首先承运人可以要求发件人(托运人)承担运费。在这种情况下,发件人和收货人应就此类事项进行协商。如果收货人拒绝支付运费,承运人不应与收货人争论收货人必须给予,除了有证据证明收货人同意支付。因为承运人虽然提供货到付款服务,但承运人本质上是为发件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与发件人有货物运输合同。因此,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后,收货人拒绝支付运费或者未收到运费的,可以与发件人协商,要求发件人支付运费,发件人不能主张收货人让他发货,要求选择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拒绝支付运费。如果协商不成,最好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这对协商和诉讼都有很大帮助。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规定,对于未取得出租客运许可的“黑车”,没有制定地方法规的地区,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通知规定,地方性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或《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无证经营的“黑车”已设定行政处罚的,各地应当按照其规定执行。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涉嫌无证经营出租汽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向与无证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进入无证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扣押与无证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扣押用于从事无证经营的出租汽车等。同时,未制定《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或《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地区,应当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件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对于无证经营行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无证经营行为较轻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证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证经营行为规模较大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证经营的车辆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许可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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