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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对于抚恤金单位是依据有关...
1.再婚,只要履行了法定结婚手续,也就是说领了证结为合法夫妻,其配偶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2.至于抚恤金,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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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是国家根据有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安慰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那么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什么(1)从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死亡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资金仍按现行渠道解决。(二)参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抚恤金的发放仍按当地规定执行。(4)除上述情况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烈士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最新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和计算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执行。(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5〕36号),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伤补助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4)除上述情况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养老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烈士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一、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的基本工资;二、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的基本工资;三、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四、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民每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每月170元;二人以上每月150元。5、对于上述对象,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增发80元(不含配偶);红军(不含配偶);增发100元的遗属可以增发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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