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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你是存在主观上的过错的。你朋友是以工厂的设备做抵押其担保的价值仅系于设备的价钱现工厂不属于你朋友所以债主找到你你做的是人保你朋友的是...
首先关于担保责任回复: 1、如果有借款数额,结合你朋友所有还款数额的总额。如果接近或者超出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你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2、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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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此借据上的担保必然是连带担保责任,所以你的第一项根本不成立。 第二:由于是连带担保,且没有约定担保期间,因此担保期限以法律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内为准,所以在这6个月内没有起诉担保人也没有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下,担保人即可免责。有此一条足以推翻一审判决。 第三:债务人提供的财产不需要属于其所有,只要有权进行处分即可。假设其又不是所有权人又没有处分权,那么这种担保的约定必然无效。你只需对价值以外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你只需要以第一条和第二条理由即可在二审中胜诉。
自己的身份证被借去作担保,那么你就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自己的身份证被借去作担保,那么你就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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