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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贮藏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有以下情况之一,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贮藏危险...
一般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既遂处罚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如下: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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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包括: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公司犯此罪的,对公司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贮藏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有以下情况之一,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贮藏危险物质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原粉、原液贮藏、原药制剂50克以上或饵料2千克以上的;(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贮藏过程中受重伤、死亡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以上的;(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药,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公司非法制造、买卖、运输、贮藏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的,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4、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毒品化学品行为负有调查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忽视职务,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严重损失的,根据刑法第397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或忽视职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贮藏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人员受重伤或死亡的;(2)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贮藏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胺、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或饵料2千克以上的;(4)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传染病流行、暴发的;(5)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6)造成毒性、放射性、放射性、被盗物质等被盗的危害者被盗的公共安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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