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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伤人对方谅解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但只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检察院只能够...
醉驾伤人,取得对方谅解,检察院也不会不起诉醉驾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其危害对象是不特定的受害人,即便没有受害人也是犯罪行为,所以还是会被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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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起诉条件: 1、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 2、犯罪情节轻微的; 3、虽然罪行较重,但有显著悔罪、立功表现的; 4、依法具有其他免除刑罚的特殊情况的; 5、不判处刑罚也没有社会危险的。
关于醉驾检察院不起诉有案底吗,具体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醉驾驾驶,给的处罚是拘留三个月,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0元,是很正常的,不重。《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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