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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声音隔离条例》规定, 对经营者扰民的规定? ?

2022-02-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43条、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63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综上所述,对方作为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其噪声排放标准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否则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不得办法营业执照。如果对方在夜里22点至次日六点,仍然有噪声,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当事人尽可以报警处理,警方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58条予以处理。如果对方在白天发出较大噪声,对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当事人可以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现场使用专业设备勘测对方排放的噪声分贝值。环保部门会依据GB22337——2008《社会噪声排放标准》之中所载明的相关标准,确定对方是否构成白天扰民,如果构成,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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