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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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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包括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调解安排,可以在多个阶段组织调解,比如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判决前调解等。正常程序是,法院通知案件双方当事人前往法院调解,期间法院可能会组织一次调解,也可能会组织多次调解。对于第一次的案件,如果被告坚决不同意,原告也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法定情形的,法院一般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工作。但离婚案件的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避免久拖不决,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如果调解和好,因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原告撤诉即可;如果经调解双方自愿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民政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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