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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不影响社保关系转移业务的办理。若在襄阳地区社保有中断缴费,是否补缴需按当地政策及经办规定办理。...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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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城市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到另外城市能重新缴纳社会保险,并可以将愿缴费城市的养老保险金转移到新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账户,名称叫:社会保险金转移。具体程序为:到新城市后,缴纳社会保险金后,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所)领取社会保险金转移手续,同时领取该社保所的账户和账户;然后回到原缴费城市的社保所办理社会保险转移。
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工作日至南京原参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同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相关凭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南京社保机构联系转移事宜;3、如需代办南京社保转移,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至柜台办理;4、在办理南京社保转移的同时,可申请医保个人账户退费手续。
在武汉市就业参保,属于重新参保开户。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武汉市参加社会保险后,且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即可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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