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合同诈骗罪形式如下: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表现为:(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合同欺诈的形式如下:1。以虚构单位或者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无效的账单和虚假的产权证明为担保;3。以其他方式骗取对方财产的。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8人已浏览
4,99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