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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归村委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
土地承包合同期未满,土地被征收的情况下,承包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的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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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可直接来电详细说明。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的,应当补偿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费。征收承包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及时足额支付补偿。
承包合同没到期土地被征收不用索赔,国家会给补偿。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政府。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款,通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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