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下这些情形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 1、不可抗力,根据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不完全履行包括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违约瑕疵。 (二)损害瑕疵。又称为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 (三)部分履行。 (四)其他的不适当履行。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不完全履行包括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违约瑕疵。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履行具有瑕疵。对于违约瑕疵,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11条规定,在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对责任形式和补救方式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则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责任。如果合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不同的补救方式和责任形式。 (二)损害瑕疵。又称为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 (三)部分履行。指合同虽然履行,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对于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四)其他的不适当履行。主要包括:履行的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履行方式不适当,如依约应一次性履行而分期履行;履行地点不适当,即未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履行;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如违反告知义务行为等。
以下这些情形允许不完全履行合同: 1、不可抗力,根据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债权人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 3、其他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两类: 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这一情形多发生在运输合同中。 第二,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19条内容:“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