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法院只能对已经发生的事进行判决,没有发生的事情没法裁决,所以叫你另行起诉。安置房双方都有资格分,怎么判决呢?首先要考虑...
在这种情况下,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因政府拆迁政策被拆迁,通过产权调换取得拆迁安置房,且未缴纳拆迁安置房与安置房的差额。在这种情况下,拆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安置房离婚后对其进行分割要判断其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则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在拆迁时有配偶的份额,按照拆迁安置房中的份额对其进行补偿。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首先您要明确一点,这个房屋是不是婚后财产,因为湘潭的房屋安置政策有可能是置换房屋,也可能是按照人头给一定面积的安置房指标。这两者的性质是有很大区别的,至于安置房分割,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有可能暂不分割,待房产证下来后分割。 如果需要分割的话,一般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双方竞价,二是评估后一方补差价给另一方,三是将房屋出售后价款平分。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7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