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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赖账的话,你就百口莫辩了,除非当时有人看到你们这一幕,那还有转机。要不他赖账。你没证据,那么你的钱通过法律渠道是要不回来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
借条(居中)债权人:债务人: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不要用阿拉伯数字,下同),自借得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收讫,以此借条为证。约定还款日期为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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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种个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虽然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更强调了公平的原则。基于这一点,建议出借人在签借条、借据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把利息明确约定其中。 2、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复利问题应否保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从其确认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规则看,是不承认复利的。因此,对于该法实施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仍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处理,对复利不予确认和保护。 3、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二、借款人借款有哪些事项要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
借款人借款时需要注意: 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种个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虽然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更强调了公平的原则。基于这一点,建议借款人在签借条、借据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把利息明确约定其中。 2、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复利问题应否保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从其确认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规则看,是不承认复利的。因此,对于该法实施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仍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处理,对复利不予确认和保护。
所以,提醒大家,其实两者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反之可写成“今未还欠款10万元”即可。除此之外,连法官都难以判断,最终往往以债主败诉而告终,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因此,建议大家,借条书写过程中,在将借款交给债务人时,最好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保留转账凭证、规范,才能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此外,债主们还需注意借条中债务人的署名及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身份证保持一致,借条书写用词一定要严谨借钱不写“借条”,必须要在欠条内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今借”与“今借到”的区别借条中“今借……”与“今借到……”只相差一个“到”字,就给了债务人赖账的口实。假如借条中写的是“今借某某10万元”一些债务人便会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辩解称,借条虽然是我写的,借条的诉讼有效期长达20年之久,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只有2年,写“欠条”生活中,很多人都将“借条”与“欠条”混为一谈。比如,上述例子中,如果想表达已经还款的意思。假如两者均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时间,一旦债务人赖账不还,那么,以备不时之需。“还”,是“h a”还是“hai”假如借条中出现“今还欠款10万元”的字样,一旦超过这一期限,债主就会丧失胜诉权,该借贷关系便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提醒大家,一定要避免上述因一字之差导致歧义的情况发生,可以理解为“今还(h a)欠款10万元”也可以理解为“今还(hai)欠款10万元”,究竟是还(h a)还是还(hai)即使债主告到法院,当别人开口向你借钱时,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假如对方执意要写欠条,避免对方写小名或外号的情况发生,但只是表达了借钱意愿,本人并没有真正收到钱!此时,假如债主拿不出其他的证据来反驳,往往就会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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