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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权质押登记要注意: 1、通过中介机构对质押人进行充分的调查及专业性预判; 2、质押金额需以交易价格作为基本依据,尽量避免过分高估而导...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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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包括重新推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公司章程修正案(涉及股东名称、股权比例的条款) 5、提供股权转让款交割证明(需通过公司转交)包括 (1)公司向购入方股东出具收到转让款收据(必须有公司财务专用章和财务主管印章或签字) (2)出售方向公司出具收到转让款的收条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C卡、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8、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如需变更法定代表人) 10、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新三板挂牌后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 1、发起人持股的转让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转让限制;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持股转让限制; 4、董监高持股转让限制; 5、对挂牌前十二个月内增资部分股份的转让限制。
新三板股权质押登记要注意: 1、通过中介机构对质押人进行充分的调查及专业性预判; 2、质押金额需以交易价格作为基本依据,尽量避免过分高估而导致后期资金紧张、还贷困难等; 3、关注股权质押的企业披露的质押情况。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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