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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资”符合《实施条例》规定的允许扣除,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调增。《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向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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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 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
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年报进行调整,这只在汇算清缴报表上显示就行了,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如果是原来的分录做错了,那就要做分录更正)。需要调整的事项很多,如:有无白条入账、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福利费、等等费用是否超过标准,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收入是否都入账等等。如果今年年初有报销上年度的费用票,做分录时可直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新企业第一年亏损也正常,调整后还是亏损也不需要调账。但是不要连年亏损,税务局会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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