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场既然收你钱了,就视为双方同意续约,所以商场无权在租赁给他人...
没有,商户的废品处置权归商户所有,除非在租店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没有,就没这权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一个人在商场里面开服装店的后来她把店私下转让给我了我们双方 有一个人在商场里面开服装店的后来她把店私下转让给我了我们双方私下签了转让协议也把押金和转让费全部给她了但是经营了几个月后在这个月因为我迟了几天没有交租给商场商场就把我店封了就算我交租也不给开门商场现在说因为不是我和们签的合同加上他们合同上说没有经过他们同意不能私下转让和出租的所以现在我没有经营权唯有叫原来和他们签合同那个人回来处理才可以了但是当时转让店铺给我的那个人并没有和我说这个合同的事也没有给合同我看我也不知道商场里面不可以私下转让的所以现在我感觉给她骗了我想问这样是不是属于诈骗报警的话警察会处理吗
市场管理是没有执法权的,执法局是有这个权利的。
1、迅速控制事态,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商场组织人员查清发生原因,查看顾客伤情,视伤情轻重决定是否要送医院治疗,现场拍照留存。2、物业公司根据顾客受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3、对设施上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或完善,确保来店购物顾客的人身安全。二、第三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若是因为商场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为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摔伤,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顾客在商场摔倒,商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有一点前提(这个需要注意),那就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商场能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那么商场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三、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些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一定的行动来防止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免受侵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2人已浏览
927人已浏览
3,337人已浏览
4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