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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市内或省内的异地购药服务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跨省市在药店购买药物这项服务仍未实现医保卡划扣操作,因此,在许多地区,参保者无法...
按以下程序开药。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特定门诊项目治疗)可到当地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特定门诊项目治疗。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1、自出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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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述程序,完全可以在实践中开具相关药物。当参加了社保的人患有疾病需要住院治疗(包括门诊特定项目的治疗过程)时,可以选择已认定为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操作,患者需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在完成整个出院流程后的一个月内,参保人员需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其缴费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这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医疗保险卡的正反两面复印件、已确认无误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出院或诊断证明、关于医疗费用支出的详细清单以及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可以的,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时间久长点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权利。但是,也不是对离婚自由没有限制,说离就离的。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离婚理由必须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规范。其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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