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
1、债权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只是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主债务人不明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则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享有先诉抗辩权。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为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一般保证责任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一般来说,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担保人承担的都是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债务人申请破产担保人和债务人对无法偿还的债务一起承担返还的义务。 担保人被诉后,只要在执行阶段不存在故意逃避债务的履行的情况,是不会被判刑的。但是因为拒不履行判决而被追究刑责的情况还是相当少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0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