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网络预约车事故造成乘客受伤,相关责任归属问题

2024-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当网约车司机由于搭乘网络预约租用车辆而遭遇交通事故并受到伤害时,若该网约车司机与所服务的网约车平台之间建立了合法的雇佣劳动关系,应由运营该网约车的运营方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因此,乘客在涉及此类事故时,只需向负责运营网约车的平台公司进行联系,即可直接向其追责。若确认司机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失误行为,网约车平台在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也有权依法追究涉事司机的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