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
1、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非诉讼执行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但在暂停执行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法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天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1)债权人有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上;(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以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完成财产;(3)执行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执行。经审查,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法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具体期限见如下法律规定:、第条、第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6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