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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2款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
1、先电话咨询所在地人事部门(人才市场)自己档案遗失了,补办需要补哪些材料,之后向学校咨询补办那些材料需要携带什么。因学校有你的成绩记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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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单位是否应该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取决于与你现单位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2、如果单位在你调入并接收档案关系的情况下,不予安排工作,以未提供劳动否定存在劳动关系没有依据。当然在此期间,你是否与单位协商成为“两不找”人员,企业有无向你出具并送达过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企业改制有无通知过你,这些都将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最好要弄清楚。 3、结合以上情形,若认为权益被侵犯,与现单位协商解决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近年来,因档案丢失引发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有的单位用不予协助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来阻止人才正常流动,自愿离开单位者不得已只能放弃档案。但当你到需要办理社保、退休等相关手续时,才发现人事档案的重要性,再到原单位索要档案时,档案可能早已丢失或毁损。法院提醒,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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