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为交通管制、延期复工等因素,可能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出卖方会延期交付买卖标的。其中会有两种常见情况:一、如果延期交付不影响双方实现合同...
一、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怎么解决: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索赔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1、扣价。这是常见的处理质量索赔的方法之一,主要适用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重大误解主要有以下5种: (1)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因为合同的性质往往决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将买卖合同误解为赠与合同,势必改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从而违背当事人的初衷,因此,对合同性质发生的误解应属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工承揽),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则明显属于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5)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误解者重大损失的当归属重大误解,如果未造成误解者重大损失则不属重大误解。
处理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协商和调解。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须符合法定条件,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建议可以草拟合同规避, 付多少的定金,你这是买卖什么?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64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