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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依法享有参加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收益分红、参与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股东权利包含,参与股东会议,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知情权;分红权;表决权;请求权利救济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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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3、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委派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5、享有公司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依法持有公司股票,享有与其他股东同等权利等。
股东享有的权利是括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股权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
身为公司的股东,他不仅有公司的定期分红,还有其他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的权利是: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议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四是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优先认购公司新资本; 7、建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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