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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一般不分为主从犯,分为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分子。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从理论上来看,应当区分聚众斗殴罪的主从犯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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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一般不属于的,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一、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二、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众闹事过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聚众犯罪”是指纠集多人共同实施一项犯罪活动。如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的犯罪等。聚众犯罪与犯罪集团不同,它是因进行一项犯罪将众人聚集起来的,而不具有较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三、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构成聚众斗殴罪且持械聚众斗殴的,所有参与斗殴的人均属于共同犯罪,依法应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具体量刑要由法院根据被告人的参与程度及所起的作用等实际情况来依法判决。《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只要是二个以上的行为人在共同的犯意支配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均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一个人可以实行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的犯罪。刑法分则的大部分罪名都是任意的共同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的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必须要在刑法分则条文中明确予以规定才能构成,一般包括对向犯、聚众共同犯罪、集团共同犯罪,如聚众持械劫狱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等。刑法根据共同犯罪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在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分别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以便准确适用刑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可知构成聚众斗殴犯罪必须要聚众即纠集多人,包括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为了保持刑法应有谦抑性,刑法规定并不是所有参加聚众斗殴的人都构成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指挥、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其他在斗殴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直接致死、致伤他人者。从上述分析可知,聚众斗殴罪必须要二人以上才能构成,是共同犯罪中的必要的共同犯罪。 既然聚众斗殴罪是共同犯罪,就应当适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适用共同犯罪中主从犯划分的规定。因为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属于刑法总则的规定,聚众斗殴罪则属于刑法分则规定。刑法总则的效力遍及刑法分则。如果聚众斗殴罪只区分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而不适用共同犯罪主从犯的划分,无疑是违反刑法总则效力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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