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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车主,具体可获得的权益,依据下列法律规定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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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若干解释》中明确指出,事故中的受害人提起对车主的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支持。注意这里面的措辞,2个含义,第一,伤者可以告你,因为你是车主,虽然并非实际驾驶员,但需要与驾驶员一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假设驾驶员无能力进行民事赔偿的话,要由你来赔。看起来不合理,但对伤者是一个保护。第二,人民法院可以支持,但不是必须支持,这里面就要看对方有没有把你姐夫列入被告了,如果列入了,那你就可以在质证的过程中阐明自己的观点,自己并非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按照侵权之诉起诉车主,要按照过错责任划分承担的比例。如果是车司机要求你提前出来的,你自己就不用承担责任,如若是你自己提前出来的,可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具体责任大小由法院决定。 如果按照违约之诉起诉(你们之间实际还是客运合同关系),你无需承担责任。但是你也仅仅获得医疗费等因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包括因受伤造成的伤残赔偿金,
根据我国新出台的《》规定,在建筑区划内以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都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建筑区划内,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汽车位和车库。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根据相关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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