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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4、依照本办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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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情况不能转让: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此种土地使用权,其权利转移已被司法权力强行禁止,权利人无权对之进行处分,故不能转让。 (2)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后,原权利人已近无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3)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4)权属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权属未确定时,真正的权利人并未确定,若擅自予以转让的话,有可能损害真正的权利人的利益。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典型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的合法证明。未经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无法确定其合法的权利人,故禁止转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如果有欠条,还确定了具体的还款日期,那么从该日期起有2年的诉讼时效。适用于限制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申请,如果你发现他在两年内还款,或者他已经表示了还款的意思,那么该时效则重新计算,但总的不超过20年。而对于无明确还款期限的合同债务,应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多少有争议。一般来说,我们认为,债权债务应从自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第一次债权开始计算,因为只有债权人主张债权,债务人没有在合理的期限内还款,债权人员才能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当然,也许你会遇到一些人说,它应该从合同成立时起效,你可以告诉他前面说过的的理由,如果还不行,就只能上法庭了。这里同样也适用时效中止中断。
可以解除。债权转让协议本身就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合同主体来进行改变的法律行为,其有效性建立在合同生效基础之上的。合法的债权转让协议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解除的,具体如下: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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