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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优惠●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的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金额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本利率,结合风险分担,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本利率上升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现利息.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普通大学生,自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登记、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费用.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内(即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参加创业培训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5、免费创业服务●愿意创业的大学生可获得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支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创新人才培训●创业大学生可以享受一系列优秀计划、科学教育协作教育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跨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训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独立创业大学生可以享受大学挖掘和丰富的各种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区域、大学资源共享、视频开放课程等在线开放课程,以及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识别系统.加强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以共享大学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种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各种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项竞赛,以及大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协会,提高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改革教学体系●独立创业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建立的独立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化体系,学生创新实验、论文、专利和独立创业转化为学分,学生参与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作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我们还享受一系列客观记录和定量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教学实践活动,如创新创业能力培训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完善学籍管理规定●愿意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享受高校实施的灵活学制,放宽学生的学习年限,允许调整学业流程,保留学籍.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以享受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的持续帮助、全过程指导和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和大学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提供国家政策市场趋势、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实时服务。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享受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及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服役期间享受的优惠政策 1.享受优先政策 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享受优待政策 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符合本科以上学历,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基本条件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报考条件、考试组织、录取办法等另行规定。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优先选取为士官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六、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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