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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有被告认罪供词,就不能认定其有罪,自然不会被判处刑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应当重视证据、调查研究,不相信供词。只有被告供词,没有其...
涉嫌非法拘禁罪。 1、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上的预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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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证据是被告提交的,质证一方当然应该是原告.所以,没有被告的质证是可以的.但是,在本案所提的问题,关键不是被告是不是应当质证,而是原告应不应当质证的问题.前面说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证据规定,双方举证应该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即使当庭提交,对方也有不予质证的权利,更何况已经开完庭几个月了.所以说,对于法庭要求原告对被告逾期提交的证据,原告完全可以据此拒绝质证.这样的话,法庭是不可能把该证据作为定案依据的.
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当事人的盗窃犯罪,当事人不承认也会依法判刑。《刑诉法》规定的证据: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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