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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股东会决议范 公司首次股东会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
东会决议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为法人股东代表,是单位所以要求盖章,也可以在股东会决议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或盖章均可。即使有法人股东,如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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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供大会审议或表决的议题或者议案的权利。该项权利能够保证少数股东将其关心的问题提交给股东大会讨论,有助于提高少数股东在股东大会中的主动地位,实现对公司经营的决策参与、监督与纠正作用。为使小股东的提案权能够得以实现,新《公司法》第102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到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之内,并有明确议题和其他决议事项。”这样既能保证小股东能够有机会提出议案,同时,也能确保股东大会及其他股东有充分的时间审议、表决议案。股东提案权的形态编辑一般而言,股东提案权有两类形态: 1、提出关于股东大会议题的事项,例如,选任董事的事宜,股份分派的事宜等。 2、就这种目的事项,提出议案的要点即具体的决议案,例如,将金某选为董事。股东可以就自己提出的议题提出议案,也可以预测公司所可能提出的目的事项,并据此行使议案提出权。
三分之二以上的情况: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决议 参加成员:XXXX 决议事项: 一、全体股东同意设立XXXX公司; 二、公司住所为:XXXX;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 四、全体股东选举由XXXX担任XXXX公司的执行董事(根据章程约定,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XXXX担任公司监事。 五、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六、本决议股东签字后生效。 七、本决议一式五份,股东各留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八、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XXXX(身份证号:XXXX)到工商局办理设立公司业务。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X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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