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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兼并,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如果公司变更投资方后要求员工离职,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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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打工情况的不同,打工退休是否有补偿,根据劳动法相关司法的说明,在校生利用业馀时间打工补助学不被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因此,使用者和打工的学生不构成劳动关系,不接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退休后不给予劳动关系补偿,但有可能根据雇佣关系得到补偿。工人经使用者同意,在另一个使用者打工的情况下,员工从使用者退休的情况下,有必要根据使用者退休的理由决定是否有权获得补偿。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使用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使用者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补偿,使用者规定其他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违法退休的,使用者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公司被吸收并购,债务也应随企业资产变动,因此并购企业的债务应由并购方承担。 但企业吸收并购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被并购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遗漏的债务的,兼并方应当对债务承担责任; 并购方可向被并购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被并购企业原资产管理人隐瞒或遗漏的债务的,被并购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应当对债务承担责任,并购企业不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因此,关于对被兼并方企业员工的安置,原则上由兼并方企业接收,在确定资产转让价格时必须考虑这一因素。国家要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配套实施,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被兼并方企业员工的原劳动合同主要内容不变,就能够基本上保证员工利益不受侵犯。所以,贵公司应加强宣传,取得他们的理解。说明若不重签,社保将无法办理。 在重新签合同时,将原合同转为新合同,基本上除变更主体名称之外,其他约定都不改变的情况下,原企业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除严重违纪之外,则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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