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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我可以以放弃抚养权的理由要求补偿吗

2022-04-28
对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不是正当理由,参见有关规定如下: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你同意,当然可以变更,抚养费可以由你提出要求,至于补偿问题,存在一个实际操作的问题,因为对方通过这种变更要求想要达到一定的目的,在对方完成自己的目的的前提下你也可以实现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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