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同的诚信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外,也要履行合同未做约定但依照诚信原则也应当履行的协助、告知、保密、防止损失扩大...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考勤打卡、同事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证明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的补救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实际履行是一种合理的补救方法,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做出实际履行的判决。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 (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具体讲,它包含以下内容:(1)履行的主体。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亲自履行;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方完成,如保证合同。(2)履行的标的。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必须交付什么,不能用金钱代替(特殊情况除外)。 (3)履行的数量和质量。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是多少,就必须履行多少;合同规定什么质量就按什么质量交付。 (4)履行的价款或酬金。即要求经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款或酬金支付。 (5)履行的期限、地方、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受更,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顾法律为您推荐:■合同实际履行原则的例外情况有哪些特定标的物灭失时,实际履行标的已不可能。义务人不能够按期交付标的,损害权利人利益。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权利人放弃实际履行的请求……【详细】■实际履行的使用条件包括什么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非违约方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详细】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 (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实际履行是亦称“实物履行”。经济合同应贯彻实物履行原则,即合同规定的标的必须履行,一般不能用其他财物来代替。只有当合同的实际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必要时,例如标的物已经灭失或者履行时间已经逾期,实际履行已经没有意义,则允许只偿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尽管违约的一方向对方支付了违约金、赔偿金,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仍应继续履行。是否贯彻实物履行原则,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合同制与资本主义合同制的一个重要区别。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订立合同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合同是否以实物履行,以当事人能否获得利润为转移,如果不能得到预想的利润,当事人宁愿赔偿损失,也不愿履行合同。社会主义国家各组织间的经济合同,是根据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和国家计划订立的,如不贯彻实物履行,必然影响国家建设和计划的执行。因而强调实物履行是完全必要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