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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案件的被告,如果不仅有被判刑的驾驶员,还有车主,保险公司,是可以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如果仅是已经被判刑的驾驶员,...
交通肇事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抚慰金,被害人在刑事肇事罪中其财产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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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构成伤残或者影响容貌比较严重的法院才会支持精神抚慰金
对医疗费部分凭医院票据能够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7号]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在该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03年5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做出答复,根据该批复的精神,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在刑事案件审结后以另行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内容的部分,不予支持。所以你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法院不能支持。
原告: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原告和被告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技术转让费30000元; 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通过电视宣传播出了##项目的招商广告,原告看到广告后便来到被告处考察该项目。被告给原告了一份宣传册并给原告介绍了该项目,称原料易购不受国家限制,且利润高,生产成本约1800-2000元/吨,销售价可达4500/吨,并且协助建厂,提供各项建厂手续、证件。经被告宣传利诱后,原告误认为该项目有投资价值,遂于2011年5月13日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书》。合同约定被告将其开发的##的全部技术转让给原告,技术转让费为35000元。由于原告没有带够钱,被告要求原告先交了1000元定金,但没有向原告传授技术,也没有说明该技术所需的原料名称。 合同签订后被告派了一名技术人员随同原告到其当地培训技术,原告回去后于2011年5月15日又向被告支付了29000元。被告收到钱后,技术人员告诉了原告生产##的原料,二人到当地化工市场去采购,原告得知该原料的价格每吨在4000元左右,并且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鉴于此,技术人员也未能提供相关证件,导致没有买到原料,原告更是无从学到技术。之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处理此事,被告都置之不理。 原告认为:被告宣传自己的产品利润高、原料易购不受国家限制,而事实上原料价格和被告宣传的价格差距很大,没有任何利润可言,且该原料属于易燃品,若生产经营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被告虚假并夸大宣传了自己的产品,属于欺诈行为,原告在受到被告误导及欺诈下签订的合同并非原告真实意思表示应予以撤销。故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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